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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南沙区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5-12-10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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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分两类:一种是零售连锁药店,此类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今可以继续办理。 1、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筹建申请”(3.5寸盘)(申请人在网站下载企业端程序并正确填报、导出); 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学历证明、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3、拟经营药品的类别和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附拟注册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并注明与药品零售企业之间的短可行进距离);拟设仓库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长宽高); 5、开办零售(连锁)企业,还应提交所属各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产相关证明; ** 人员配置:药房必须有合格的药剂师。 1、在市区开设药店应至少配备两名药师,其中,须有一名执业药师、一名执业药师或一名主管药师; 2、如果真的在乡镇开药店,要有药师以上的技术人员; 3、如果是设在乡村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的人员,同时必须取得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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