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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6种与运输业务相关的税务处理说清楚!

发布时间:2025-10-13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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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一:向司机收取管理费

A出租车公司提供出租车给司机并向司机收取管理费,司机自主经营,A出租车公司收取管理费,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情形二:无运输工具承运

C公司无运输工具,作为承运人,承接了A公司货运服务,C公司找了B公司运输,C公司取得A公司运费,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情形三:运输工具舱位承包

A公司承包了B航空公司几个舱位,拥有这几个舱位的使用权和经营权,托运人C客户在这几个舱位货运。(A公司是承包方,B航空公司是发包方)B航空公司向A公司收取的承包费(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A公司向C客户收取的运费(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情形四:运输工具舱位互换


A航空公司是从北京到广州的航线,B航空公司是天津到上海的航线。为了优化资源配置,A航空公司与B航空公司进行一部分舱位互换。舱位互换和以物易物税务处理是一致的,都是双方各自换出舱位确定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确定销售额,双方都是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情形五:逾期票证收入


运输公司已经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而取得逾期票证收入,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情形六:程租或期租


纳税人提供程租或者期租,都是配备操作人员,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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