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了件有意思的事情,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遇到过,有个单位欠我们一张发票,由于之前对接的业务员离职了,发票也一直没开,现在找到他们补开。他们竟然说开了会多交税,让我们加税点,我仔细思考了他们要加税点的原因,是真的会多缴税吗?首先我想到的就是可能对方在纳税义务时间发生的时候确认了未开具发票收入,后面补开发票他们不会操作,误认为可能要多缴一次税。那这就是先确认未开票收入,后补开发票的问题。我们举个案例看一下具体应该如何操作。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5年3月向乙公司采购货物一批,货款11.3万,货物已发出,发票一直没开,12月找他们补开,他们却说要多交税,需要加税点再开票。乙公司2025年3月发货后,到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甲公司也一直没有要开发票,于是应该确认无票收入。在账务处理上,不管开不开票,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开具发票我们的附件有发票和出库单,现在确认未开票收入,附件是出库单,销售订单等。在增值税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次填写金额100000,税额13000
如果两个月后客户又要发票了,我们需要先冲减前面的未开票收入,再重新开票,一正一负就会抵消掉了。这样就不会重复报税和多缴税。既然冲掉未开票收入,那么申报的时候也需要填写,在增值税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次填写金额-100000,税额-13000。所以如果按照这种方式来做,收入其实并没有多计,也没有要多缴税。有种可能就是对方不知道要这样处理,误认为可能要申报两次税费。在做无票收入的时候还有个注意点,记得要做一个台账,记录收入时间,客户名称,凭证号,单位名称,金额,申报时间,如果客户后面又要发票了,最起码有个明细可以查,不至于客户要补开发票的时候一头雾水。还有种可能就是对方没有做收入处理,还一直在往来里面挂着,当时业务员谈的是不开票价,现在要开票了要额外收税点。仔细想想如果我们一直不问他要发票,他是不是就可以把账一直挂着,最后如果是我们真的不要发票了,他这笔进公账的钱不也是需要正常报收入的不是吗?要不就看谁熬得住,挂的久。证据链
现在一般企业都会要发票的,除非是个人没有要发票的习惯。所以我们在做业务的时候需要保存好证据资料:合同,出库单,收款凭证,物流信息等,避免出现纠纷的时候扯皮。当客户欠票的时候我们要及时索要,避免后面出现这种加税点的情况。如果我们是销售方最好也是将发票及时开出来,是公司一般都会要发票,避免后期再冲红重新开具发票,也是我们提高效率的一种方式。